喜报 | 3所牵头制定的《声音质量主观评价用节目源标准样品》复制项目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近日,由3所作为主研单位基于原节目源标准样品(国家标准样品编号为GSB16-3451- 2017)进行复制的《声音质量主观评价用节目源标准样品》(以下简称“节目源标准样品”)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予以公告,国家标准样品编号为GSB16-3451-F01-2025,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 (2025年第16号)》。


本次复制的节目源标准样品共包含66个节目段,其中演出类型节目段63个,在技术和内容方面取得了突破性成果。在技术创新方面,采用在消声室环境下录音的直达声节目作评价用节目段,使主观评价能够准确地描述出被评价音质的真实情况,确保了音质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采用定量方式对标准样品进行定值,使主观评价统一在标准尺度下进行,确保了音质评价的溯源性和可比性。另外,节目内容丰富且全面,乐器种类齐全,均由国内知名演唱家、演奏家以及专业文艺团队进行节目表演,也是本次节目源标准样品的技术亮点。
节目源标准样品是国内外电声技术领域唯一的节目源标准样品,其应用前景极为广阔,可用于全国各省市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检验机构或部门对电声产品(如传声器、耳机及音频设备等)、电声系统及厅堂扩声系统的声音质量鉴定,也可供各电声领域生产厂家在电声产品、音频设备及系统研发过程中,对音质设计等方面进行改进与提升,还可应用于音质主客观之间关系的研究和音质主观评价的技术培训等。
国家标准样品的成功研制,标志着我国电声技术领域迈入新阶段,其推广及使用将有效提升电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未来,3所将继续深化技术研发,推动电声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助力我国电声产业高质量发展。



